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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2016第二期

廉政动态
1、2016年3月份,医院同各科室分别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目标,逐层落实责任。
2、2016年4月11日,我院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共计71名人员,专题学习会议精神、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上,张忠纪委书记传达卫计委2016年廉政会议精神及市纪委杨鑫书记、委纪委张翠珍书记讲话精神,指出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卫计委廉政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求大家加强学习和教育,不断提升廉政意识,认清国家反腐形势,不抱任何侥幸心理,不折不扣执行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她还指出,目前国家反腐任务向基层延伸,作为基层单位,我们要严格照章办事执业,以自己行动杜绝身边腐败的发生。今年医院纪委也将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希望大家强化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戴尊孝副院长传达了卫计委行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医院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要注重学习和自我修养,重塑职业精神。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查办行风投诉案件。吴强驹院长强调,卫计委纪委直接由市纪委派驻,向市纪委直接负责。机构的变化说明了国家对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反腐力度进一步加强。希望全体医务人员认识到位,要从行风建设上重视,加强学习和自我管理,全心为患者和社会服务。
3、4月25日下午,按照委党委的安排部署,我院在多功能厅召开“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院领导班子、全院中层及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大会由副院长吴斌主持。会上,院长吴强驹宣读中共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委书记李建宁作了动员讲话,并就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扎实推进,切实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4、“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院党委书记李建宁、院长吴强驹、副院长戴尊孝、纪委书记张忠带领相关科室,对劳模纪术茂、师建国、贾杰、张忍利四位同志进行了亲切慰问,并送上鲜花致以节日的祝贺。
5、为庆祝“五四”青年节,5月4日上午,我院青年团员50余人在团委书记赵立哲带领下前往杨虎城烈士陵园进行爱国教育,并参观了长安樊川盛农园,体验关中民俗文化。
6、为规范我院纪检监察信访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实际,院纪委制定了《纪检监察来信(电)、来访登记办理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反馈制度》、《纪检监察信访直接查办制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跟踪督办制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保密制度》、《纪检监察信访材料立卷归档制度》。
7、2016年4月份,医院人事科、纪监室、政工科、院办、工会成立临时作风建设督察小组,对上班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了宣传教育和检查。通过本次督导检查活动,及时纠正了一些问题,在一定范围进行了通报,下一步将形成长效督察机制。
 
杏林清风】
我院保安车延强当班期间在医院门诊部捡到1000元现金,经多方寻找失主未果后,遂将现金上交有关部门。医院对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美德提出表扬。
 
【清风关注
2016年中国反腐八大看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3日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表明,在过去的一年,我国反腐力度不减、重拳频出,战果累累:对令计划、苏荣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进入2016年,中国反腐将有哪些新动向?“新华视点”记者在两会上采访代表委员,探究未来中国反腐倡廉的八大看点。
 
看点1: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背景】最高检报告指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2016年将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协名誉会长陈舒表示,十八大以来,反腐成效明显,现在尤其要保持足够“定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让反腐利剑时刻高悬,形成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和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斗争仍然任重道远,没有“休止符”。
 
看点2:反腐立法箭在弦上
【背景】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反腐败的治本之道上积极发挥作用,在制定或修订各项法律的过程中加强反腐败的内容,构建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今年的重点是修订行政监察法和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反腐败不仅只是抓贪官,还有大量的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等方面工作要做。不断推进反腐立法,就是实现官员不能腐、反腐制度化的重要方式。
 
看点3:反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背景】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各展其长、共同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巩固反腐败成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表示,反腐倡廉建设净化了风气,扶正祛邪、激浊扬清,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能进一步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看点4:惩治重点领域职务犯罪
【背景】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将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妨碍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
【解读】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表示,国企、“三农”、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腐败频发,或形式隐蔽、或系统性塌方,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利,需要在反腐败斗争中集中火力,重点打击。
 
看点5:海外追逃追赃全面推进
【背景】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自2014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
【解读】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表示,今年海外追逃追赃是“全面推进和攻坚克难年”,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随着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加速制定,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将更加顺畅,更多外逃人员将会被带回。
 
看点6:严惩群众身边腐败
【背景】2015年,最高检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699人。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两会期间表示,今年将更加重视解决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大督促力度。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硕表示,基层干部是权力的“最后一公里”,屡屡曝出的小官巨贪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今年更重视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就是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看点7:严查“为官不为”
【背景】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有些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最高检工作报告也提出,2015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今年将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
【解读】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专职副主席徐辉表示,去年年底,国务院督查公布结果发现,资金沉淀、土地闲置、项目拖延、棚改迟滞等庸政懒政不作为问题突出,影响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对此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令出法随,严肃问责,并要加大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看点8: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背景】构建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成为两会讨论热点。两会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中指出,领导干部既要真诚坦荡地与民营企业接触,主动了解并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做到“亲”,更要保持与民营企业家之间清白纯洁的关系,做到“清”。
【解读】规范领导干部在经济发展中的行为,在经济新常态下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将成为反腐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总商会副会长刘桂凤说,剔除政商关系中的非法利益勾连,有助于为企业营造健康经济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这需要有关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提高大家的自觉意识。(新华网)
 
【清风社论】
中纪委:党章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 必须一体遵循
治国理政的根本大法是宪法,管党治党的最高规则是党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宪法和党章高高举起来。党章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全党必须一体遵循。“两学一做”,首要的是学好党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章在管党治党建设党中的根本性作用。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纲领,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明确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和党的纪律,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历史上党面临的形势任务不断变化,党章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随之变化,但共产主义理想、马克思主义信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未改变,一直写在中国共产党的章程里,昭示天下,毫不动摇,展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定性。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根本的就是要遵循党章确定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无不源自于党章,处处透视着对党章的尊崇。十八大刚闭幕,总书记就发表署名文章,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系列重要讲话与党章精神一脉相承,既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又深刻总结党的历史中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的实践经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要深刻把握党章和系列讲话的内在联系,融汇贯通,强化党章意识和党的观念,以党章修身、以党章律己,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始终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自己的章程。党的一大制定的第一个党纲,明确了党的政治任务和组织原则;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核心就是提出党的纲领和奋斗目标。建党90多年来,我们党不断总结历史成功经验,把握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及时把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体现到党章中。全党遵循党章确定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推进党的事业,取得一个又一个新的胜利。党章指引、见证并展现了我们党成长、成熟、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是我们党奋斗历史的概括总结和高度浓缩。
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经过近百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了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在内的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党章是最高规则,其他法规制度无一不是源自于党章、从属于党章,是党章要求的延伸和具体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依据党章,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进一步扎牢了制度的笼子,使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
党章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全党思想统一,首先是对党章认识的统一;全党行动一致,首先是在执行党章上的一致。要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捍卫党的集中统一,使党的肌体更加健康、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人民日报)
 

【清风观察】
人民日报谈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并非为整人处理人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的提出,对于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提起纪委,您首先想到的是什么?打“老虎”还是拍“苍蝇”?惩处腐败分子,是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根据党章规定,这并不是纪委工作的全部。也正因如此,中央纪委近来再次强调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针对全体党员而非少数领导干部
【案例】
“小安,你下班不忙的话,跟我在公园转一下,有点事聊一下,好不好?一会儿见……”这通听起来像邀约朋友般的电话,其实是湖北孝感市云梦县纪委副书记徐奇满准备和单位机关干部安某进行谈心提醒。据反映,安某近期要为其子筹办10岁生日宴,邀请了不少同事参加。公园散心时,徐奇满提醒安某,生日宴邀请对象要慎重,谨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让安某及时打消了邀请同事参加生日宴的念头。作为全国14个“谈心提醒教育联系点”之一,去年至今,孝感市纪委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6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谈心提醒,防止苗头变恶果,防止小事铸大错。问卷调查显示,92%的人认为从中受到了警示,并对这样的提醒表示感谢。
“四种形态”的提出,重申了一个重要问题,即纪委监督执纪的对象范围是8700多万全体党员,而非仅仅局限于少数领导干部。任何一名党员只要有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不论是何职务,都应受到纪委监督。
一位纪委干部告诉记者,纪委过去存在“养案子”的情况,即纪委在接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后,如问题不太严重,反映的涉案金额数量不大,够不上移交司法机关的,往往会被搁置一边。一些苗头性、萌芽性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被反映到纪委却无人问津,不仅使纪委的公信力和办事效率受到质疑,也让被举报人有恃无恐,认为被举报也没事,导致其在违纪乃至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失去了被及时挽救的机会。
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的案例被一位省纪委领导在处置问题线索谈话时多次提及,对谈话对象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徐国健在任江苏盐城市委书记时,纪委接到他曾收过某县委书记10万元礼金的举报。但当纪委同志找其谈话时,徐却矢口否认
由于举报人推翻口供、证据不足等原因,此事后来不了了之。几年后,徐国健因受贿640万元落马,再次见到当初找其谈话的纪委同志时,他痛哭流涕,称当初受贿10万元确有其事,如果那时候承认了、悔改了,就当不上这个省委组织部长了,也不可能变本加厉、继续受贿,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有线索必处置,通过对5种线索处置方式的改革,有些省份已经实现了线索“零暂存”,大量积压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尘封线索得到了及时清理。
“有些人以为提出‘四种形态’之后,纪委的工作量变轻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们的工作量反而成倍地增加了。”一位纪委同志介绍,过去纪委的工作量主要集中在后三种形态特别是第四种形态,对第一种形态运用得很少;而现在,凡信必办,只要有问题线索都要处置,大量的问题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解决,因此纪委谈话函询的工作量显著上升,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实践“四种形态”是为治病救人而非整人处理人
【案例】
山西某市委常委李丽娟(化名)因被人举报家中存有大量现金、长期在下属单位报销单据、干涉下属单位招投标并获取巨额利益而被省纪委领导线索处置谈话。谈话中,李丽娟如实向组织说清楚了被举报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省廉政账户上交了逢年过节收受的礼金,主动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
“2015年,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万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这组数字源于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这是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执纪方式,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的具体工作,同时也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个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惩处这些党员干部,不是为了惩处而惩处,而是为了治病救人。“惩”是为了“治”,这其实也正是“惩治”一词本身蕴含的深刻内涵。
“有关领导曾经算过一笔账,如果一名领导干部落马,起码要影响3个家庭:自己的家庭、自己父母的家庭和自己配偶的家庭。查处一名领导干部,不仅对他的家庭是巨大灾难,对培养其多年的党组织来说也是重大损失。”山西省纪委副书记郝权说,“我认为,‘四种形态’的提出,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提醒广大纪检干部,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纪委查谁不是要一棍子把人打死。只要问题没有严重到涉嫌违法犯罪的地步,我们在党内都要把调查对象当成党内同志看,要以挽救为主,提醒帮助其及时悔改。”
一名被线索处置谈话的某省厅长先后被该省纪委领导谈话5次才如实交代问题。他告诉记者,第五次谈话时,他突然意识到,组织上已给了他太多的机会,如果不是“治病救人”,纪委领导根本没必要苦口婆心一次又一次地和自己谈话到深夜,用一个又一个身边的实例教育、感化自己。最终,他放下了心理包袱,坦承自己曾收受某事业单位礼金的情况,写出了深刻检查并主动退还了礼金,组织上作出了结处理。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位领导干部,在被举报与某女干部存在作风问题、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后,组织多次找其谈话了解情况,他却矢口否认,不珍惜组织多次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最终因严重违纪受到“断崖式”降级的处理。
“中央纪委正是要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释放信号,找你谈话不是要整谁、和谁过不去,而是要将这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改正了就仍然是好同志,执迷不悟者则必将受到惩处。”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评价。
 
执行“第一种形态”,靠纪委也靠党委
【案例】
2015年9月6日,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关于免除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职务的通报,李庆贵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新乡3名厅级领导干部被省纪委立案查处,李庆贵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据介绍,新乡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在干部调整中向其行贿,李庆贵既没当面拒收,也未向组织报告,仍在换届中向上级组织推荐了孟钢,只是随后将钱上交廉政账户。另一次,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经他推荐得到重用,他虽掌握对其举报的材料,也在崔学勇辩解中听出矛盾,却并未深究。这些干部先后被查处。
李庆贵被处分后,有人认为其并非本人被查出贪腐情况,因“班子成员生病,班长跟着吃药”而为其“抱屈”。李庆贵成为首名因任期内班子成员连续腐败而被追责并公开通报的市委书记,相比一些大案要案,这次处分仅为党内警告,但威慑一点不比大案小。新乡市委一位常委说:“孟钢的腐败问题,当时已是公开秘密,街谈巷议,人人共知,谁也没给他拉拉袖子,反倒成了一种习以为常,不以为然。在这个位置上,而不承担这个责任,就是失职。”另一位市委常委也表示:“好人未必是好官,不愿得罪人,维护一个,失去一片。对照自身,同样要反省。”
一位纪委干部分析,执行“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不仅靠纪委也更要靠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发力。以李庆贵为例,如果他发现孟钢、崔学勇的问题时能够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乃至当头棒喝,而非明哲保身,这两名干部也就不可能放任自流、继续堕落。“任何一名腐败分子走向腐败深渊都是有迹可循的,为什么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没人拉一把?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这个主体责任就应该向党委‘一把手’追究,而且不能因为其岗位变动而放松,要一追到底,形成震慑,倒逼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位纪委干部说。
人们注意到,在山西,省委从压实主体责任的高度,研究提出了省委书记担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委常委带头对分管领域省管干部轻微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处置、纪委书记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并抓好组织协调工作等相关工作机制和流程。一年多来,省委书记王儒林带头谈话,省委领导带头一共谈了147人。
高波指出,“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对一个单位或地区的示范带头作用非常明显,只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让‘一把手’能够带头拉下脸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执行‘第一种形态’在本单位本地区成为常态,并逐渐在整个党内形成惯例,才能使得8700多万党员这整片‘森林’拥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从而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人民日报) 
 
两学一做
律己十问,你能过关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最新实践的结晶。《条例》被很多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是我们党成立以来第一部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系统成文的“党内法典”。《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在一个诱惑越来越多而要求越来越严的时代,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言行不能不经常进行自省,避免“走错一步、毁掉一生”的发生。《准则》和《条例》就是党员干部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指示灯”。党员要永葆政治青春,就要时刻不忘党旗下的宣言,自觉把两部法规作为一面镜子对照检查,在思想上多一些扪心自问,问一问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纪律的要求。问得清,守得住,才能行得正,走得远。从当前的关注点或者敏感点来看,尤其要做到以下“十问”:
一问:党员微信朋友圈是不是私人空间?
《条例》规定,妄议中央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或者座谈会等途径公开的。微信是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要的传播媒介。党员的微信朋友圈,无疑是信息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它的浏览对象是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数人,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并非仅有家人和少数经常交往的好友,不属于私人空间。如果党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妄言妄语,胡言乱语,就会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因此要受到违纪处分。比如,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篇关于攻击“一国两制”的文章,便轻点手机屏幕进行分享,发表评论附和。他的这一举动,看似不经意,其实违反了政治纪律,一条很重要的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与此相关,党员微博不是法外之地。任志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微博上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和错误言论并产生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不仅微博被关,而且受到了西城区委的处分。
二问:党员用手机短信表达诉求是否违纪?
《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受到纪律处分。这就是说,党员发短信表达诉求,关键看诉求的内容,如果是不正当的,是涉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非组织活动,尽管没有送礼,不构成贿选,但一样构成违纪。
三问:党员能否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受到违纪处分。那么,是不是今后的老乡、同学、战友的聚会就都不能参加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是规定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不是普通党员,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是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三是“自发成立的”,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如果在这三条之外,不是搞什么“刘关张桃源三结义”,正常的聚会还是允许的。
四问:党员干部填报事项报告表是不是小事?
《条例》规定,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要给予处分。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否如实报告事项,涉及到对党是否忠诚、对组织是否坦白、个人是否诚实的问题,不是小事情。因此,《条例》把它作为一条重要的组织纪律写进去了。现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正在“升级”、不断细化,不仅对新任领导干部实行凡提必查,而且每年还要对一部分人进行抽查。2015年全国共43万副处级以上干部被抽查,近四千官员不如实报告被取消提拔资格。
五问:党员“正常的礼尚往来”行不行?
《条例》没有对这类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二是不能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从近年来看,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确实比较突出,这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确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予以纪律规范。判断礼尚往来的标准,要看是否有来有往,如果只来不往,就有问题了。另外,如果“礼”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肯定逃不出纪律的“法眼”。在这方面,我们要牢记两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掉馅饼的时候,是地上有陷阱的地方”。
六问:党员干部可不可以出入私人会所?
《条例》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或严重的,要分别给予处分。这是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硬规定。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很多高级干部由于出入会所受到了这样的惩处。比如,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大吃大喝,这是他落马的重要原因。现在,《条例》写得这样明确,我们就不要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了。
七问:党员到底能不能炒股?
《条例》并没有改变原来的规定。原规定“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是违纪的情形之一,这与现在条款第一款开头规定的“违反有关规定”在文字表述上重复。修订中只是从立法技术上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这一内容,没有改变原来的内容。党员只要不属于规定与内部有关的几类不能炒股的人员,不是靠内幕消息和非法手段从资本市场获利的,炒股是大可放心的。
八问:党员交通违法算不算违纪?
《条例》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由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由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纪律处分。这就意味着,乱停车被贴条,闯红灯被扣分,乱并道压黄线……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固然不可取,但从法律角度讲不算犯罪,也不需要动用《党纪处分条例》;但那些触犯刑律,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等判刑的,那党纪就不会视而不见了。
九问:党员干部辞职后当“土豪”能否规避纪律处分?
《条例》规定,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是保持艰苦朴素政治本色的需要。挥金如土、过分奢靡,如果是发生在群众身上,别人最多是摇摇头,说句“土豪”。而对党员来讲,不管是否担任领导职务,都要受到纪律的追究。日前,一个村主任为了给独生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选择辞职,顶风办了40多桌酒席,最后没逃脱纪律的惩罚。与此有关,一些党员用自己的钱买豪车豪表,只要超过当地的正常水平,纪委就要找他的麻烦。
十问:党员私生活不检点属不属私事?
《条例》把原来的“通奸”、“包养情妇(夫)”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使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更准。在老百姓那里,通奸是两情相悦的事,而领导干部跟下属发生所谓的通奸,多数带有胁迫性或者诱惑性,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更恰当。
 
清风聚焦
莫用三爷,废职亡家!习近平关于反腐的十个最新论述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一门心思钻营权力;有的明知在换届中组织没有安排他,仍派亲信到处游说拉票,搞非组织活动;有的政治野心不小,扬言“活着要进中南海,死了要入八宝山”;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
二、军令状不是随便立的,我们说到就要做到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有人说,如果这一次还是出现反弹、出现回潮,那人民就失望了。所以,军令状不是随便立的,我们说到就要做到。
三、不到违法的程度可以“包容”,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过去形成了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到违法的程度大家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
四、为子女非法牟利危害不可低估,“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有的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和“面子”,用在为子女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古人说:“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莫用三爷,废职亡家。”“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样与儿孙。”(编者注:这里所说的“三爷”,并非一个人,而是指三种人:“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
五、“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六、要求太严、管得太死?我们不舒服一点,老百姓的满意度就高一点
现在,党内有些同志感到不适应,有的说要求太严,管得太死,束缚了手脚;有的说党员、干部也有七情六欲,管党治党应“人性化”;有的说都去抓管党治党,经济社会发展没精力抓了。说来说去,就是希望松一点、宽一点。2012年12月,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八项规定时就说过,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诗经》中说“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就是说官当得越大,就越要谨慎,古往今来都是如此,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七、党内存在野心家、阴谋家,我们不能投鼠忌器
国事无私,政道去邪,法不容情。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对政治隐患就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党内存在野心家、阴谋家,从内部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我们不能投鼠忌器,王顾左右而言他,采取鸵鸟政策,这个必须说清楚。全党必须讲政治,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消弭隐患、杜绝后患。
八、口是心非的“两面人”必须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有的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很会伪装,喜欢表演作秀,表里不一、欺上瞒下,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手腕高得很;有的公开场合要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背地里自己不敬苍生敬鬼神,笃信风水、迷信“大师”;有的口头上表态坚定不移反腐败,背地里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不追问、不报告;有的张口“廉洁”、闭口“清正”,私底下却疯狂敛财。这种口是心非的“两面人”,对党和人民事业危害很大,必须及时把他们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九、自己的问题必须自己“买单”,不能发现问题后还当“看客”和“说客”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分清问题性质,所有问题都要有明确说法。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责任在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自己的问题必须自己“买单”,不能发现问题后还当“看客”和“说客”。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揪住不放;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十、反腐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也不是有头无尾的“烂尾楼”
随着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舆论倾向和氛围。有几种论调还很有些市场,比如,反腐同群众利益无关,反腐让干部不作为,反腐影响经济发展,反腐是权力斗争,反腐应当缓缓手,等等。对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言论,必须加以辨析、引导,驳斥错误言论,化解消极情绪,消除偏见误解,说清楚我们党反腐败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也不是有头无尾的“烂尾楼”,从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人民日报)
 

廉鉴春秋

率先垂范:大生产运动中的领导人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由于日军作战逐步转向敌后战场和国民党实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陕甘宁边区在经济上、财政上日益困难。1940年冬,国民党政府不仅完全停发八路军的薪饷、弹药和被服等物资,而且调动几十万军队对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抗日根据地实行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毛泽东曾说,这一时期“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
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把发展生产作为解决经济财政问题的关键,在边区开展了大生产运动。中央领导人更是身先示范、参与生产,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毛泽东、朱德带头开荒种菜
大生产运动开始后,毛泽东虽然工作非常繁忙,但依然带头开荒生产,缴纳公粮,身先示范解决“吃”的问题。他在杨家岭窑洞对面的山沟里,开垦了一块长方形的地,种上蔬菜,一有空就去浇水、拔草。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认为主席要领导全国抗战,工作太过辛苦,便提出要为他代耕。对此,毛泽东坚持要亲自参加劳动,他说:“我一定参加开荒,地点就选在我门口,只开一亩地,不多也不少。我还能自己动手,坚决不要人代耕。”
大家见毛泽东工作如此繁忙,还带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便纷纷在窑洞外开荒,中央机关所在的杨家岭掀起了开荒的高潮,几乎每个窑洞外都可看见整齐的菜地。
年过五旬的朱德也积极行动起来,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组织了一个生产小组,在王家坪开垦了三亩菜地,栽种了十几种蔬菜。朱德是种菜能手,他不但手把手教年轻人耕种,还带头拾粪,一有空闲时间,就走进菜园里劳动。部队中、机关里、百姓中纷纷有人来信要求给朱总司令代耕,但他都不予接受,他说:“生产任务可以自己完成,生产虽然要花费劳动力,也是一件最快乐的事,这对整个革命,对自己的身体都有好处。按照生产计划,生产任务的完成是完全有保证的。”
当时的报刊评论道:“总司令在生产中的这种模范作用,感动了所有看见他生产的人,成了推动生产运动,建立革命家务的一个巨大的力量,这个力量鼓舞着大家去创造奇迹。”
周恩来、任弼时带头学习纺线
陕甘宁边区一半以上百姓不懂纺织,最初边区从棉布到针线都依靠外援,虽然后来边区的纺织业有所发展,但仍面临很大困难。为解决边区人民群众“穿”的问题,中共中央号召干部群众纺线,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周恩来和任弼时不顾工作繁忙,坚持在空闲时间积极纺线。
周恩来当时虽然右手有伤,但仍然坚持带头学习纺线,摇着第三五九旅王震旅长从南泥湾送来的纺车,一边劳动,一边积极不倦地向纺线技术好的同志学习,不断钻研纺线技术:从卷棉条的松紧、润棉条的湿度、装锭的高低和松紧,直到摇车抽线的协调、接头等技术,他都一步步系统地进行实践和钻研。他不但短时间内熟练地掌握了纺线的整套技巧,还和任弼时一起领导大家总结经验、提高效率,使全体纺线同志的出品数量与质量都有所提高。之后,周恩来和任弼时还专门召集一些纺线能手,共同研究技术改革。他们运用物理学的原理,在车轮和锭子之间安装一个加速轮,经过精心钻研和反复试验,加快了锭子的旋转速度,纺线的效率提高了一倍。
为激励大家的纺线热情,不久在枣园举行了纺线比赛大会。竞赛评比委员会按照每个人纺线的数量和质量,将其评为“英雄”“突击手”和“能手”三等。周恩来和任弼时被评为纺线英雄,虽然他们一再表示他们纺的线数量和质量都不够纺线英雄的标准,建议他们不参加评比,但全体同志坚持按规定办事,把他们评为纺线英雄,并把他们纺的头等细线送交边区政府,在边区农工业生产成绩展览会上展出。
每次有人关心起周恩来受伤的手臂时,他总是说:“我这只手已经劳动成习惯了,疼痛一会儿就过去了。”在周恩来看来,劳动是最愉快的事。
陈云、张闻天带头参与生产
在大生产运动中,有些同志虽然也参加生产劳动,但由于思想上还没有转过来,在劳动中总是挑轻松、干净的活干,脏活、重活、累活不愿意去干。中组部在开荒生产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肥料不足,陈云等中组部的同志就带头到处收集肥料,受到大家的赞扬。陈云对一些不愿挑大粪、嫌大粪脏的人说:“大粪是香的,能培养出新鲜的蔬菜瓜果,不是会变成香的吗?”在陈云等人的带动下,中组部收集的肥料“最早也最多”,带动了各部门积肥工作的热情,掀起了积肥高潮,为春耕播种做了充分准备。
设在蓝家坪的延安马克思列宁学院,因为学生们本是一群缺乏生产经验与劳动习惯的青年人,所以起初在大生产运动中落后于其他部门。学院院长张闻天知道这一情况后,写信给马列学院的同学,鼓励他们加紧生产。学生们在他的鼓励下,全体动起来,采用强弱混合编组、分组竞赛等办法,用一个多星期完成开荒任务后,又采用上午学习,下午生产,或隔三天五天劳动一天的办法,半农半读,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调剂起来,保证了生产与学习两大任务的完成。在得知中央局缺乏农具的消息后,张闻天还自费买了两把锄头,自带农具坚持参加生产,他说:“生产不仅可以得利,而且是我们一种很好的体力运动,比打球的运动还要好些,因此对公家对个人都有很大的利益。”
当时陕甘宁边区的经济财政非常困难,曾访问过陕北的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说:“陕北是我在中国见到的最贫困的地区之一,即使包括云南西部在内也是如此。”美国学者马克�赛尔登更是认为“1941-1942年日军的进攻和国民党的封锁所带来的巨大困难”几乎对中共是一次“灭顶之灾”。但在中共中央的英明决策下,通过大生产运动,陕甘宁边区不但走出了困境,更是由此进行了局部执政的成功实验。在此期间,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率先垂范,不但带动了生产高潮的到来,更成为党的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当时就为人称道,也成为后来共产党员学习的典范。(中国纪检监察报)
 
清风阅读
中层干部的八个禁忌:戳中要害的神总结
一忌 言而无信,言行相离
中层管理者必须是以“信”为根本,有了信,处事便实实在在,同志之间才能高度信任和关心,单位中层管理者即使在协调工作中产生一些摩擦与误会,也能宽容对待,互相理解。
相反当面说东,背后道西,言而无信,言行相离者,在同志之间则很难形成“信”的局面,失去了信任,也就失去了支持,协调工作自然也就陷入了困境。
二忌 打击报复,设置障碍
协调工作是机关经常性的工作,头绪多、协调量大,涵盖面广,势必遇到众多的矛盾,而且这些矛盾解决起来难度大,特别是各部门职能有所区别,协调的工作不一定能够得到统一的认识和支持,这是协调工作中的正常现象。
但是,有些中层管理者却受单位和个人的利益趋动;把正常的职能区分与利益得失对立起来,在协调工作中生怕自己受到“伤害”,一旦协调没有满足个人要求,便“以牙还牙”,处处为他人设置障碍,最终弄个两败俱伤,使协调工作的良性循环由此遭到破坏。
三忌 拖拉推诿,互相扯皮
我们自己的工作总是希望得到别人的支持和帮助,同样,别人的工作也需要我们主动去支持,况且,从部门工作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都要求机关各部门之间能够相互合作,中层管理者主动去承担一些工作。
但客观上由于中层管理之间职能有所重叠,有的的确需要多个部门之间通力合作才能解决好问题,此时,如果只站在自己“小集体”的利益上,不考虑整体效能,一味地拖拉推诿,互相扯皮,企业中层管理者的协调工作便无从谈起,最终也会因这种工作态度而“失道寡助”,造成严重的“自伤”,不利于自身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忌 信口开河,简单从事
中层管理者的协调工作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讲求科学、规范、准确。特别是对一些复杂多变的工作或者是事关单位建设全局的重大工作等,在协调时就不能信口开河,方法草率,否则,作风轻浮,主观臆断,偏听偏信,势必将工作弄糟,甚至给工作带来全局性的失误和损失。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中层管理者要以事实为依据,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知实情,办实事,讲实话”,充分考虑工作的方方面面,尽可能把工作协调建立在事实基础上,从而减少协调工作中的盲目性和被动性。
五忌 装腔作势,官腔官调
中层管理者工作都是围绕单位整体工作而开展的,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各自的任务和目标又区分为各自具体的工作职能,由于这些职能都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和指导性,因而,企业中层管理者在发挥职能作用,搞好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中,树立正确的协调观念显得至关重要。
实际工作中,有些中层管理者观念不正,总以为是“别人有求于我”,说话趾高气扬,动辄以“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这事等会儿再说”等等,让人感觉难以接近,更不用说解决实际问题了。如此言行,既破坏了自己的形象,也为协调工作带来困难。
六忌 低三下四,唯唯诺诺
协调是以理顺工作关系,沟通工作思路为目的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无论是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还是上下之间的纵向关系,协调工作的双方都是平等的,无需表现出低三下四的情绪,即便是同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企业中层管理者也要堂堂正正。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中层管理者在协调工作中,往往因掺杂个人的利益,该提的问题不提,该表态的地方闭口不说,明知工作有矛盾,不主动提出问题的根结所在,好好是是,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协调工作缺少主动性。
从工作作风的外在表现来说,唯唯诺诺,既是退缩、软弱、依赖、懈怠的象征,又是没有自信、没有魄力,缺乏勇气的一种表现,如此工作面貌,在协调工作中自然得不到协调对象的信任,更难以在关系磨合上,得到满意的效果。
七忌 故弄玄虚,夸大矛盾
协调工作是一件细碎庞杂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工作,由于它所涉及到的工作都与整体工作效果有关,因而要求企业中层管理者要把协调工作做实,而不能只看重自身的位置,为了显示自己在工作中的价值,好大喜功,把问题搞复杂化。
实践证明,故弄玄虚、夸大矛盾,只能增加协调工作的难度,破坏工作中的协调环境,让人对所协调的工作望而却步,从而扼杀主动协调的积极性。
八忌 固执己见,一意孤行
协调工作是协调双方的共同行为,在众多的矛盾之中,单位中层管理者只有协调双方求大同存小异,自觉站在全局的位置上看问题,多作些换位思考,才有利于各种矛盾的顺利解决。
中层管理人中流砥柱,不仅是一个单位的中坚力量,在组织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还肩负着单位正常运行的重要责任。然而,大多数单位只重视中层管理,强调执行在中层,赢在中层,但却不愿意或忽视了对中层管理人的关注!(公务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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