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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成功通过国家资格复审

2017年3月10日至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为期2天的资格复核检查。2017年5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第9号)(2017年第61号),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顺利通过复审,获得机构资格复核认定许可。
此次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和研究水平再次得到国家局的认可,机构办公室也将以此为契机,全力建设Ⅰ期药物临床试验室,在充分保护受试者利益的基础上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为我国新药临床研究做出应有贡献,更好的服务于患者。
我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2005年12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资格现场认定审核,2006年6月获得资格证书,专业为精神科,可开展Ⅱ、Ⅲ、Ⅳ期临床试验。2011年3月顺利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资格认定复核,2017年5月再次通过资格认定复核。到目前为止,全国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中仅15家医院有此资格,陕西省所有医疗机构中仅有10家医院有此资格(包括3家军队医院),我院仍是西安市卫生计生委员会直属单位中唯一有此资格的医院。




科教科  张曼
2017年5月25日
2017-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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