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保患者门诊就诊、住院指南手册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保患者门诊就诊、住院指南手册
一、医保患者门诊就诊流程
1、患者持《专用病历》或《诊疗证》到挂号处挂号。
2、医生核对病人(诊疗证、专用病历、病历卡)后,将病人病情,检查,治疗记录在《专用病历》或《诊疗证》上,患者根据医嘱到相应科室。
3、根据病情需住院者,家属持住院证,按医保患者住院流程办理手续。
4、门诊诊治的患者凭医生开具的治疗单、化验单,家属在门诊收费处交费后,到相应科室做检查和治疗。
5、医生开具的复式处方到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交费处交费,再到药房取药。
说明:
1、医保患者在门诊紧急抢救转住院者,在门诊发生的费用,并入住院费用中,按一次住院对待。
2、医保患者在门诊紧急抢救未住院者家属应及时到医保办办理登记手续.抢救所发生的费用,按住院标准结算,家属应在抢救后七日内将门诊病历及相关资料上报市医保处进行申批登记.,如未能及时上报者,费用自理。
3、医保患者门诊就诊流程,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的,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到医保办咨询。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医 保 办
联系电话: (029)85513765
(网页编制:王波)
2005年01月10日
二、医保患者住院指南
一、住院通知
1、门诊医生根据病情开具《住院证》。
2、家属持住院证到医保办办理审核登记、盖章手续。
二、办理入院手续
1、家属凭盖章的住院证到住院结帐处办理住院交费手续。
2、住院交费押金条家属应妥善保管。
三、住院治疗
1、经主管医生接诊后,核实病人、医疗证、医疗卡一致后,专用病历由医保办保管。
2、科室应严格遵照医保政策及操作程序进行治疗。
四、出院通知
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口头或书面通知家属或单位办理出院手续。
五、办理出院手续
1、科室核算人员持所需医疗文件到医保办结算。
2、家属到住院结帐处交清个人自付部分。医保办和省、市医保处结算统筹部分。
六、出院
1、出院后定期门诊复查。
2、复查手续同门诊参保患者就医程序。
3、统筹资金到帐后,患者可领取本人《专用病历》或《医疗证》。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医 保 办
联系电话: (029)8551376 网址: http://www.xajwzx.com
(网页编制:王波)
2005年01月10日
三、患者住院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按规定进行挂帐的权利。
2016-12-15 0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