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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实施

       为响应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以下简称“价改”)的通知,我院于3月31日上午召开“价改”相关政策培训会、协调会。

       按会议要求,31日下午2点,我院财务科、医保办、药剂科、信息科等多部门合作,紧张有序地进行“价改”的前期准备工作;下午4点左右,吴强驹院长、张杰书记及戴尊孝副院长来到门诊、收费处及医保办等“价改”前线,详细了解了各科室“价改”工作的准备情况,并提出了进一步的指示与要求,希望各部门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重要性,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价改”过程的平稳运行。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截至23时30分,市医保各项目的测试、收费项目的录入与核对、诊疗费调整、药品的调价与核对以及滚动屏的录入与上传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4月1日零时开始调试市医保正式数据库、修改农合发票及收费处各项报表;6点30分完成了市医保正式数据库的链接、调整门诊刷卡等工作;7点30分门诊各项服务正式开启。


       我院要求,要高度重视“价改”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化建设,不断调整优化医院内部就诊流程及管理系统;并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广泛知晓。“价改”期间,我院信息科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安排计划,并制定了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价改”后,我院将全面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此外,公立医院新增门诊诊查费(含挂号费)将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与“价改”举措同步实施,既不增加参合农民的就医负担,又最大限度让利于民。此次“价改”,进一步破除了以药补医的机制,使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得到提升,群众就医和医院运营进入一个崭新的模式。



信息科    王国栋
2017年4月1日

2019-09-05 15:22:4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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