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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学习《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市文明办、市卫计委的要求和安排,12月10日上午,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

       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张杰主持,政工科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西安市卫计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文件精神。会上张杰书记发表讲话,他指出《条例》是我市第一部指导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地方性法规,作为参与文明创建的机关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条例》精神贯彻工作始终,作为今后学习的重点内容,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并不断规范文明行为,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各科室要继续组织学习,并利用好网站、微信、LED屏等做好宣传工作,在全院形成认真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模范践行条例的良好氛围。
      院领导班子、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2019-09-05 15:22:4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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